【聯合報╱記者莊琇閔/台北報導】 2009.07.03 04:45 am
 
 
近日全台紫外線一再飆高,曝曬級數都在危險級以上,皮膚科醫師提醒民眾在塗抹防曬品時,除要注意防曬係數外,也必須塗抹足夠分量,才能達到防曬傷、曬黑的效果。

目前市售的防曬品上都會標示SPF和PA,但不少民眾在選購時往往一頭霧水。
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皮膚科醫師簡銘成表示,紫外線依照波長又細分成A光 (UVA)、B光 (UVB)、C光 (UVC),其中UVC幾乎被臭氧層完全阻擋;UVB能量強,會使皮膚曬傷、發紅、腫痛UVA波長長,可深達真皮層,加速老化,增加皮膚癌發生機率

簡銘成說解釋,SPF是表示延長曬傷倍數,舉例說,原本10分鐘就會被曬傷的皮膚,擦了SPF30防曬乳,會變成300分鐘才曬傷。而PA是日本提出的標示法(在歐洲以PFA標示),PA+可以延長2至4倍的曬黑時間,PA++是4至8倍,最多標示到PA+++。另外還有一些美國跟歐盟制定標示,不過在台灣比較少見。

至於「足夠」的量是指多少?簡銘成說,所謂足夠,在科學上的計算是2mg/cm2體表面積,以一位身高160公分,體重55公斤的成年女性來看,僅臉部防曬就需要1.5公克防曬乳,所以一罐30公克商品,應該不到一個月就會用完。

至於SPF多少才夠,簡銘成說,一般在室內只需要SPF15,在外頭跑業務的人可能需要SPF30,到海邊衝浪,烈日下打球,就需要抹到SPF50,並且需為防水效果商品。

※延伸閱讀》
‧防曬襯衫 不怕艷陽天


【2009/07/0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yLhc656QSES8Xkf42Wp3NQ--/article?mid=6919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她骷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