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美白保養品 部分標示誇大不實




2008/12/17 22:23

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、卓怡君/台北報導〕開架美白產品熱銷,廣告內容五花八門,台北市衛生局抽檢五十件產品,三成、十五件產品標示涉及療效,誇大不實,包括台灣萊雅、露得清、皮膚科醫師研發的Dr.Wu等知名品牌都有違規產品,依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,最高可處十萬元罰款。



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姜郁美昨天指出,此次針對藥局、藥妝店、超市及賣場抽檢產品,進行品質及標示檢驗。品質檢驗是否含汞及對苯二酚,前者經衛生署公告禁止添加於化妝品,後者經衛生署列為藥品管理,一般化妝品不得添加,五十件產品均未檢出汞及對苯二酚,檢驗結果可上網查詢,網址是http://www.health.gov.tw/。



衛生局表示,台灣萊雅有三款不合格產品,其中新效美白淡斑精華宣稱「專利美白成分淨色硫胺酸」,涉及誇大;卡尼爾晶亮輕感美白保濕霜宣稱「斑點面積縮小87%」,沒有臨床實驗足以證明。露得清細白精華霜標示宣稱「能中和自由基」等誇大字句。



Dr.Wu的RS活氧美白精華液標示宣稱「促進膠原蛋白」等誇大詞句、生物纖維美白面膜標示宣稱「敷面式離子導入是醫學美容療程中最速效的敷面護理、結合傳明酸與甘草萃取精華」,姜郁美表示,產品若有傳明酸即為含藥化妝品,必須申請含藥化妝品許可證。



業者:將加強文字審核



對此,生產Dr.Wu系列產品的天昱生物科技公司公關陳靜瑤不解表示,標示內容均經衛生局核准,而面膜的傳明酸含量僅1%,尚未達到含藥化妝品的標準。其他廠商低調表示,一切尊重主管機關決定,未來會再加強內部文字審核。



姜郁美強調,美白非一蹴可幾,不要輕易相信速效美白等誇大不實產品,應檢視產品有無衛生署公告的美白成分,包括維生素C磷酸鎂鹽、維生素C糖苷、維生素C磷酸鈉鹽、熊果素、洋甘菊抽取物、鞣花酸、趜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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